何謂更生程序?清算程序?
何謂更生程序?
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超過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者,在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,得向法院聲請更生,法 院可進行職權調查債務人財產後,協調更生方案,使債務人盡力清償債務後,獲得重生機會。法院裁定更生程序後,對債務人不得訴 訟或強制執行,但僅限於無擔保債權,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,則不在此限。
清算程序?
即簡易破產程序;無清償能力之債務人,由法院清算債務人財產,迅速處理分配給債權人,債務人於清算期間喪失財產之管理與處分
權。法院裁定清算後,債務人因繼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,也屬被清算之財產。而法院裁定終止或終結清算程序後,應裁定免除債務人債務,債務人於清算程序終止滿五年後,可向法院聲請復權。
